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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电子眼”的功与过

2024-04-15 09:35:59 原创    责任编辑: lxy 收藏本文
摘要:电子眼被再次推上风口浪尖。

    【CPS中安网 cps.com.cn】 

最近,电子眼“天价罚款”的话题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国家相关部门也开始出手整治滥用电子眼罚款的不良现象。

电子眼被再次推上风口浪尖。

据媒体报道,广东省佛山市大量车主反映高速岔口电子摄像头抓拍导致出现“天量”罚单一事。按照佛山交警通报计算,该路段在一年左右时间内,相关罚款达到将近3700万元。

202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提出《关于防止滥用“电子警察”提高交通公正执法水平的建议》。韩德云律师指出,2020年全国各地新增大量“电子警察”,既高效快速惩处交通违章违规行为,也产生巨大罚款数额。据统计,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平均每辆车罚款逾千元。

还有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各地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总额达到了1.95万亿元,其中仅仅违反交通信号灯红灯的罚款就达到了480亿元。

这些数据不知道是否准确,先抛开不说。先讲一个故事:

英国伦敦是一个乞丐较多的城市,同时也是一个治安较差的城市。一到晚上,许多聪明的乞丐就会选择在摄像头下“安家”睡觉,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晚上遭遇盗窃、打劫或人身伤害时,警察在监控中能看到,事后的录像中也能查到。尽管警察没有专门保护他们的义务,但面对头顶的摄像头,犯罪分子往往会受到震慑而却步。

电子眼的“功”

电子眼,被称为现代“火眼金睛”,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图为证、有视频为证,是最有力的证据,因此电子眼才令人生畏。

其实,私家车上安装的行车记录仪,不也是摄像头吗?安装的目的是什么?那就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你拍下的视频证据,别人想抵赖都不行。呈给交警,就是证据,而且是铁证。

反过来,如果你自己开车违了章,被电子眼拍下来,被罚款也是不冤枉的。觉得冤枉,可以申诉,相信电子眼会帮你还原事实真相。

有人戏称中国的司机是最没有耐心的司机,也是最任性的司机。有些车主和司机抢道、变道、超速,甚至占用应急车道,家常便饭。更有甚者,停车都会占道(消防通道)。应急车道和消防通道都是生命通道,但仍然有人敢占用。多半是因为,处罚太轻。

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交通秩序,也危害公共安全。尽管醉驾入了刑,但是酒驾醉驾依然屡禁不止,造成无辜群众死伤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危害。究其原因,还是付出的违法成本太低。

在人们还不能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规则时,罚款也许是一种有效的惩罚手段,让违法者付出一定的代价,长长记性,以此来达到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目的。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据报道,2024年春节,一女子节后与丈夫驾车从湖南回深圳,途中遭遇堵车。夫妻俩看到很多车走应急车道,气愤地拍下50多辆违规车辆,并举报上传。不到一周时间,她就获得1500元奖金。有网友在评论区问她:这钱拿着烫手吗?原以为她的行为会受到网暴,没想到评论区获得90%上网友的点赞和支持。什么是主流声音,什么是非主流声音,一看便知。

电子眼的“过”

电子眼的“过”,很有可能就是被滥用了,比如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侵犯了个人隐私。

还有就是,把电子眼当成了“逐利的工具”,比如不规范安装、不规范使用、设置地点不对社会公开、无明显标志等。

或者是,电子眼的清晰度不够、AI识别率低造成误判。亦或车速太快,电子眼拍摄的帧率太低,无法准确识别。目前主流摄像头的最大帧速率大多为30帧/秒,而低端产品可能只有15帧/秒甚至更低。不排除有些产品太低端,但这样的低端产品现在应用的不多了,有也只是少数。

设置地点不公开、无明显标志,就相当于躲在暗处抓违章,不“厚道”。但是有一个现象大家忽视了,有一部分车主和司机,在有电子眼的地方也会遵守交通规章,很自觉。但是一到没有电子眼的地方,就不那么自觉了。

有位朋友告诉我,在他们县城,只要一遇交警晚上查酒驾,很多车主和司机都会事先知道,“交警晚上在某某路段查酒驾”的消息也会在各个朋友圈互相转发,几乎是奔走相告。这样的“查酒驾”,还有多少意义?

众所周知,电子眼的安装和使用,都有规定,也有规范。违规的,相信只是个例。通过整改,相信都会规范起来。

写在最后

总体上,电子眼的“功”,远远大于“过”。

如果哪天,电子眼所产生“天价”罚款少了,降下来了,我们希望,是违章的少了,而不是电子眼被拆除了。

笔者写这些文字,并不是在为电子眼“开脱”,也无意掩饰电子眼的不足。而是想提醒和呼吁,理性看待电子眼执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电子警察所产生的罚款令人叫苦,但是电子警察的积极作用是不可取代的。如果没有电子警察,交通秩序是不可想象的,道路交通安全也是很难保障的。想象一下,如果城市的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和电子眼,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样?结果可能就是:堵死,谁都别想通过。

为罚款而罚款,为罚款而设置,是不可取的,应当管束和治理。但是只要罚得合理,是应该的,相信多数人都会支持。

以上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欢迎批评、交流和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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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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