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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加强对“金盾工程”管理监督

2011-10-09 15:48:5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董振宇 责任编辑: liuzhenzhen 收藏本文
  “被约谈的各公司对违规违法行为应进行深刻检讨,要清醒地认识到行业‘潜规则’在公安部行不通!”近日,公安部纪委、监察局及“金盾工程”廉政监督委员会对涉嫌拉拢贿赂公安机关个别干部的22家IT行业公司的29名董事长、总经理提出了严肃告诫和明确要求。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专门发出通知,对2家公司分别作出在一年、三年内禁止参加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活动的决定。这是公安部纪检监察部门坚持预防在先、加强“金盾工程”管理监督的系列举措之一。

  以“金盾工程”为主要任务的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公安部党委实施“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金盾工程”投资规模大、涉及项目多、建设周期长、复杂程度高、监督难度大。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强调:“借鉴廉洁奥运成功经验,采取有效措施,把全国公安系统的信息化工程建设成廉洁工程。”为落实这一要求,公安部纪委、监察局加大对“金盾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成立“金盾工程”廉政监督委员会,并对违纪违法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他们在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上也努力探索新的监督方法,要求对涉嫌拉拢行贿公安部机关个别干部的公司,综合运用非刑罚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施行廉洁准入制度,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

  为此,在与有关公司集体约谈会上,公安部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提出严肃告诫和明确要求:今后凡参加公安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首先要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约束所属员工,决不以各种名义、各种手段对公安部工作人员行贿。如有违反,将终止合作、记入不良行为公司名单、采取禁入措施,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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