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CPS中安网 cps.com.cn】
背景
2012年12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科办发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下发,试点申报工作正式展开。
2013年1月17日-18日,建科办再发通知《关于召开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综合评审的通知》,综合评审会议在北京举行,有90个城市、区、县参加,主要内容包括:
1.试点申报城市介绍当地情况与智慧城市试点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
2.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介绍试点城市实地考察情况和初审意见;
3.专家组提问并讨论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2013年1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第一批90个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并与试点所在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
90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划分统计图
90个试点城市地域分布统计图
2013年3月住建部发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3]275号)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了基于数字化城管系统的智慧城市试点申报的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申报截止期延期至7月10日,随后在8月初确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目前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遍布全国各地,已达到409个;住建部智慧城市试点两批202个,科技部智慧城市试点20个,工信部信息消费试点68个,发改委信息惠民试点80个,工信部和发展委“宽带中国”示范城市39个。)
2014年8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2014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首次两部委联合发文共同启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第三批试点城市名单尚未公布。
申报资格
在上文提及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中对申报城市的资格作出了规定。办法指出,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2、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3、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4、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申报材料怎么写?
1.申报书格式规范、材料齐全、有相关附件,并按照部里文件要求,提交全相关的资料;
2.申报材料整体内容连贯、完整,目标明确,切不可临时拼凑;
3.申报材料切合城市实际情况, 对必选指标、自选指标、创新指标设置分析充足;
4.结合本地特色进行规划和设计,避免偏重信息技术,走入纯技术误区;
5.项目设置、建设周期、建设资金来源描述清晰,体现公共信息平台的核心作用;
6.结合城市建设特点,清晰设置重点项目,各项目间有联系;
7.实施方案编写内容与规划纲要、申报书有关联性。
申报流程
声明:
凡文章来源标注为"CPS中安网"的文章版权均为本站所有,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为"CPS中安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阅读
征稿:
为了更好的发挥CPS中安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中安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安防企业、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投稿邮箱: tougao@cps.com.cn(查看征稿详细)